沪中会[2026]003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医药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发布的团体标准《海派中医流派及其传承人认证工作指南(试行)》(T/SATCM 0009—2025,以下简称《指南》),为进一步规范海派中医流派传承体系建设,系统挖掘梳理海派中医学术资源,推动海派中医文化的传承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次申报认证对象为符合《指南》(见附件1)规定,起源或发展、成熟于上海地区,具备完整学术体系、清晰传承脉络、鲜明临床特色的海派中医学术流派。

(二)特别提示:已被政府部门发文立项的26个海派中医流派,已完成官方认定,不再纳入本次申报认证范围。

二、申报条件

申报流派须同时满足《指南》明确的以下核心条件:

(一)流派名称规范,能够准确反映流派传承特色与诊疗专长;

(二)具备系统完整、独具特色的学术思想与学术主张;

(三)拥有特色鲜明、疗效显著的临床诊疗技艺、用方用药经验;

(四)在上海地区具有广泛的行业公认度与社会学术影响力;

(五)具备三代及以上、清晰可考的学术传承脉络,每代传承间隔符合《指南》要求;

(六)拥有稳定的当代传承团队,持续以流派诊疗特色开展临床医疗、传承带教等相关活动。

三、申报时间与报送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4月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方式:纸质版通过现场送达或快递方式报送,申报书word版及盖章PDF版(包括佐证材料)同步发送至学会邮箱shszyyxh@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流派认证申请+申请单位+项目名称”。

(三)材料要求:

1.申报单位须完整填写《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请表》(见附件2),严格按照《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准备全套、详实的佐证材料,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脉络清晰;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2.纸质版的盖章《认证申请表》一式3份,佐证材料(含目录)一式1份,全部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

3.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完成内部审核,签署明确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完成审核盖章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请各相关单位充分认识本次认证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对照《指南》内容,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流派做好申报工作,全面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尊重历史,严守规范。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准确梳理流派传承脉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合规性;严禁弄虚作假、虚构史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格时限,规范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把握申报截止时间,逾期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材料一经正式报送,不予修改调整。

五、工作流程

(一)鼓励各单位联合申报对流派的认证申请,各单位流派认证工作秘书处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并按时提交申请书至上海市中医药学会。

(二)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结果将在学会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学会将组织专家复审认证,并出具书面意见与结论。

(三)专家认证结果通过学会网站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者,正式确认并公布结果,颁发证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濮老师

联系电话:13917709193  18217665139

报送地址:上海市中医药学会(黄浦区普安路189号曙光大厦8楼C座)

附件:

1.《海派中医流派及其传承人认证工作指南(试行)》
2.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请表(空白)
3.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报材料清单

上海市中医药学会

2026年3月13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海派中医流派认证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