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十届(2019年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第十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社区卫生奖、著作奖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实施细则》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及条件:
(一)上海中医药科技奖
申报第十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项目必须是本市卫生、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医疗、科研、预防等机构及其在上述单位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在2018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成果。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推动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2、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属国内首创,对本领域的技术进步有推动作用,并产生了比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对创作优秀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作出创造性贡献的完成人和单位;
4、在重大科学技术项目研究进程中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学术意义的阶段性成果;
5、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人人享有健康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
申报第十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成果推广奖的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获得上海中医药科技奖2年及以上;
2、能积极有效的推广传播新技术并取得显著成效;
3、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显著。
(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
申报第十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社区卫生奖的项目必须是本市各区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学科技人员,应用中医药适宜医疗技术,在社区卫生工作中取得技术、管理等显著成效,或者在全科医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大贡献,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整体完成的项目。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涉及的中医药技术须适宜在社区开展和推广,针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常见病、多发病,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促进了中医全科医学的发展。
(四)上海中医药科技奖著作奖
申报第十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著作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本市卫生、教育系统工作的医学科技人员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中医药专业学术著作或科普作品(含两年)。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上海中医药科技奖的项目需按照不同奖项分别填写《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成果推广奖)、《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著作奖)、《上海中医药科技奖推荐书》(社区卫生奖),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至学会邮箱shszyyxh205@163.com。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回。
申报材料的具体报送要求及相关附件详见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官方网站(www.shszyyxh.org)或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微信公众号shszyyxh。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时间:申报受理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1月6日。
2、地点:申报资料按推荐程序报送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办公室(上海市中医药学会,北京西路1623号205室)。
3、联系人:金老师、王老师,电话:62532271,62565939转1205分机。
四、其他事项
已申报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其他未尽事宜,按《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及《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章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上海中医药科技奖奖励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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